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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 深化作风建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9-17      点击数:

 

 

各二级党委(党总支),各部门、单位:

近日,山东省、青岛市纪委监委对“四风”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,进行了公开曝光。中秋国庆将至,为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,严明纪律要求,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营造风清气正祥和的节日氛围,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。
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层层压实责任

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,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压力传导,认真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、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 “一岗双责”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,发挥头雁作用,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作风,带动本单位广大党员师生遵规守纪,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省委实施办法和各项廉洁规定固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和日常行动。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,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教育,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,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,全面检视、靶向纠治,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、规范完善。要倡导理性、文明、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,培育形成务实、节俭、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,积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。

二、重申纪律要求,严防节日腐败

上级纪委通报的典型问题,均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,折射出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之下,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、顶风违纪,反映出作风问题的顽固性、复杂性。各级党组织、各部门单位要紧盯中秋国庆期间易发的“四风”问题,进一步严明廉洁纪律,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教育监督管理,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。特别重申以下纪律要求,做到令行禁止。基层党组织换届期间,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机关、中央组织部关于“九个严禁,九个一律”换届纪律要求。严禁酒后驾车违法行为;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消费卡或有价证券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职权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严禁以公务活动为名, 变相公款送礼、公款旅游、公款宴请;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出国(境);严禁违规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转嫁、摊派和报销费用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或利用职权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;严守师德师风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和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“六禁令”。坚决纠正铺张浪费行为,严肃查处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乱作为, 漠视师生利益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
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严肃查处问责

各二级党委(党总支)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认真组织学习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,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,使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。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,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加强监督检查,结合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对群众反映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中秋国庆期间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,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;对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,致使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,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,将坚决查处,严肃追责问责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53285071099

举报邮箱:jiwei@qut.edu.cn

 

 

 

中共青岛理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21年9月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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